中共中央纪委2日发出《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》,强调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,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重要政治任务。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,认真学习领会、贯彻落实全会精神。
通知强调,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、正式提出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”,是全党的郑重选择,是广大党员和人民的心愿,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。要增强“四个意识”特别是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在思想上认同核心,在政治上维护核心,在行动上紧跟核心,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,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,更加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。
通知指出,全会开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实践,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从严治党、怎样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大问题。全会审议通过的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和修订后的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,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、继承和创新相统一,是全面从严治党、标本兼治的重大制度成果。要深刻领会两部党内法规的精神实质,加强监督检查,着力发现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不力的问题,对于随意变通、恶意规避、无视制度的现象批评教育、坚决纠正、督促整改、严肃问责,典型问题通报曝光。要把自己摆进去,带头贯彻执行两部党内法规,认真解决自身在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。
通知指出,召开党的十九大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。要精心谋划、扎实做好党的十九大前的各项工作,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。抓好思想教育工作,加大正面宣传力度,用好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,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、底线意识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十九大代表推荐选举和十九届“两委”人选考察工作,把好政治关和廉洁关,保证选对人用好人、好中选优,对拉票贿选、说情打招呼、买官卖官、官商勾结、资本操纵、干扰换届、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,发现一起查处一起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,层层传导压力,强化责任落实,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为保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。
通知指出,全会对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部署,提出新的更高要求。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、复杂性和艰巨性,保持政治定力,大力弘扬伟大长征精神,把全面从严的要求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。在监督上体现全面从严,深化政治巡视,强化派驻监督,着力发现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,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。在执纪上体现全面从严,在坚持中深化、在深化中坚持,踏石留印、抓铁有痕,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持续强化“不敢腐”的震慑作用,把纪律挺在前面,综合运用“四种形态”。在问责上体现全面从严,抓住“关键少数”,紧紧盯住党委(党组)、纪委、党委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,对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。
通知要求,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,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纪委二次、三次、五次、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,密切联系党史、国史和中华文明史,紧密结合世情、国情、党情,深刻把握思想理论脉络和历史文化源流。要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,发扬理论联系实际、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,学思践悟、融会贯通,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要通过深入系统学习,旗帜鲜明讲政治,做树立“四个意识”的表率,以实际行动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担当起来。要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,强化自我监督,着力把执纪审查权力关进制度笼子,加强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管理,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,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,坚决防止“灯下黑”,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。